宁波工程学院
时间:2025-12-30 阅读:76次
一,学校简介
宁波工程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占地面积1800亩,设有风华校区、翠柏校区和前湾校区,现有19个二级教学机构,8个硕士学位点,51个招生本科专业,24个校一级学科。
继续教育学院于2005年成立,由原宁波工程学院成教学院、交通技校、交通技校成教处三家单位合并组建。2014年4月8日,成教学院更名为宁波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简称“继教学院”)
二、招生专业
专科起点本科:

三、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四、学制
2.5 年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院名称:宁波工程学院
证书种类:凡经成人高考被我校录取的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由我校颁发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学校负责电子注册,可网上查询,国家承认学历。符合宁波工程学院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六、录取规则
1、根据省教育考试机构划定的各批最低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录取工作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
2、专业录取人数不足 15 人原则上不开班,经征求考生意见后可转入我校相同考试科类的其它专业。
3、学校对符合国家照顾录取条件和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4、学校录取结果通过我校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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