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理工大学
时间:2025-12-23 阅读:70次
一、学校简介
浙江理工大学以工为主,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理、工、文、经、管、法、艺术、教育、交叉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学校已形成“三校区一中心”的发展格局,下设21个学院(教研部),举办1所独立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38971人(含独立学院),其中研究生9349人。
二、招生专业

三、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符合当年《浙江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中的报考条件。
四、学制
最短学制2.5年。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院名称:浙江理工大学
证书种类:凡参加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被我校录取的学生,修完我校各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电子注册。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根据《浙江理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申请学士学位。
六、录取规则
1.学校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审核下达的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2.学校所有招生专业成人高考外语考试科目为英语。
3.学校认同并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4.学校在符合报考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专业(以专业代码为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排序中总分相同的考生(同分段),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原则上予以录取。招生专业不足20人,原则上不开班,学校将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调整教学点,或转入相同科类的专业。
5.对于免试生的录取工作,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6.对于享受加分或投档照顾政策的考生录取工作,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7.根据生源情况需要调整招生计划时,由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8.录取结果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并向社会公布后,由学校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