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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医药大学

时间:2025-12-23 阅读:79次

一、学校简介

浙江中医药大学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育部共建高校。学校前身是始创于1953年的浙江省中医进修学校,1959年浙江中医学院成立,2000年整体迁至杭州市滨江高教园区办学,2006年更名为浙江中医药大学。

浙江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前身是1988年单独设立的函授部,1994年成立成人教育学院。2010年成立继续教育学院,与成人教育学院合署。2021年设置为继续教育学院。

二、招生专业

高中起点专科/专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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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考条件

学历要求

报考高起专的考生应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

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准审定核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具备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考生,需取得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及以上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考生应当取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护士执业证书(护理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等均不能作为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含中药学类、药学类)的考生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四、学制 

最短学制2.5年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院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

证书种类:

1.学生修完我校学历继续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教育部认可的浙江中医药大学学历继续教育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

2.本科生毕业时达到我校学历继续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相应专业学位授予的要求,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经本人申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通过后,可取得相应的学士学位。

六、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各批最低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

2、专业录取人数不足 20 人不开班,经征求考生意见后可转入我校相同考试科类的其它专业。

3、学校对符合国家照顾录取条件和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4、学校录取结果通过我校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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