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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工程学院自考招生简章

时间:2025-12-26 阅读:263次

一、学校简介

宁波工程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占地面积1800亩,设有风华校区、翠柏校区和前湾校区,现有19个二级教学机构,8个硕士学位点,51个招生本科专业,24个校一级学科,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17000余人,研究生203人;学校有教职工1472人,其中专任教师1194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458人,博士680人。

继续教育学院前身为宁波工程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简称“成教学院”),于2005年成立,由原宁波工程学院成教学院、交通技校、交通技校成教处三家单位合并组建。2014年4月8日,成教学院更名为宁波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简称“继教学院”),并与知识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合署,承担原成人教育学院和知识产业园管理办公室的相应职能,实行两块牌子和一套班子的管理体制,同时继续承担宁波市先进制造业公共培训平台管理职能;原成教学院的培训管理职能由地方合作与培训管理处承担。

二、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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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的公民。

2.考生学历要求。

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持有具备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

四、报名时间

(一)首考生(首次注册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

首考生须先办理注册,上传证件照片,待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系统报考课程。

网上报名注册时间:2026年1月1日8:30至1月15日16:30 。

课程考试报考时间:注册审核通过至2026年1月1日16:30前完成考试报考。

(二)续考生(已注册继续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

续考生直接登录系统报考课程。

课程考试报考时间:2026年1月1日8:30至1月15日16:30前完成报考。

五、毕业及学位

通过所有理论课程考试。完成报考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所有笔试科目,并取得合格成绩。

完成实践性环节考核

通过毕业论文(设计)及答辩

本科(专升本)层次的考生必须完成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

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针对本科(专升本)层次的特殊要求:必须提供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明!

学位申请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

2.学位课程成绩要求满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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